卫生事业改革 群众健康水平不断提高(组图)
村卫生室
五保户张明贤老人右股骨骨折后在湄潭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得到了很好的医治
门诊医生为村民诊断病情
大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医改启动以来,我省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努力缓解“看病贵、看病难”问题,人民群众也享受到了更多更大的实惠。
2011年,政府对新农合补助标准提高到200元,参合农民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70%,农民就医费用自付比例不断降低,从53.4%下降到43.2%,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2万元提高到5万元以上。
2011年6月底,全省1499家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比国家要求提前三个月实现全省覆盖。在国家确定的307种基本药物的基础上,我省累计遴选增补了231种基本药物,总数达到538种。对基本药物实行集中招标采购,招标采购价格与国家指导价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同时,将基本药物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报销比例高于非基本药物5-10%。并启动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坚持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机制正在逐步建立。
省政府确定了22家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医院,开展体制机制综合改革探索,在全省所有三级公立医院实行预约诊疗服务,优化门诊诊疗流程,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公立医院改革取得初步成效。
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到25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增加到10类41项。进一步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报告、处置的标准和程序,为各类事故灾难提供及时有效的应急医学救援,为“九届民运会”、“酒博会”及“民企助推发展会”等重大活动提供有力医疗卫生保障。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努力维护群众健康与生命安全。
同时,紧紧抓住医改重点难点抓突破、抓亮点,全省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2011年10月达到50.25%,提前4个月完成国家规定的50%的目标,陈竺部长专门发来贺信表扬,我省还在全国会议上作了经验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