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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走进农家 山歌唱上法庭(图)

 

    据金黔在线消息 “婚前诺言早许下,鱼水相依度年华;哪怕陪哥去讨饭,哪怕陪哥浪天涯;终生和哥骑匹马,手牵缰绳望妹拉……奉劝还是莫离罢……良心道德过不去,永远留下个伤疤……”

  记者循着如泣如诉的歌声,走进榕江县寨蒿人民法庭“民歌调解室”,只见离婚起诉人石某深深地把头埋了下去,妻子吴某也泣不成声。

  石某和吴某原本是一对恩爱夫妻,但传宗接代思想严重的石某嫌吴某只为其生了两个女儿,遂以各种理由要与吴某离婚。法官了解到夫妻感情并未破裂,只是石某的旧思想作祟,决定先调解。

  正当歌师吴家兴继续往下唱时,石某突然冲过去将妻子拥入怀中哽咽着说:“老婆,我们回家好好过日子吧,不要离婚了!”

  这是近年榕江县大胆转变司法理念,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及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缓和社会冲突,促进社会和谐的一个缩影。县法院院长李宗林说:“建设和谐社会,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要求一名法官判案时更加负责地考虑各种社会因素,具体案情具体对待。很多民事案件不能依法判决就完结了事,还要合法合情合理,多为当事人以后的生活发展考虑。”

  山歌法庭以情动人

  寨蒿人民法庭的“山歌法庭”设在依山傍水、风景如画的寨蒿镇上。只有十多平方米的“民歌调解室”简洁而温馨,墙壁上写着“春风解冻、和气消冰”,调解室里备有婚姻类、赡养类、抚养类、邻里类等调解歌碟。

  这个小小的“民歌调解室”蕴藏着神奇的力量。准备离婚的夫妇黑着脸进来,听罢几曲劝歌和法官的明理释法,大都会乐呵呵地手挽着手回家。

  榕江民风纯朴,民族文化底蕴深厚,编山歌、唱山歌、听山歌,是人们茶余饭后的爱好。

  “何不将山歌引入司法领域,化解社会矛盾呢?”李宗林突发奇想。于是,县法院请歌师将法律条款编入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以“法律+民歌”的模式,贯彻落实“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审判原则,解决婚姻、赡养、抚养等案件纠纷。

  2010年2月,榕江寨蒿“山歌法庭”正式设立。法官带着歌手深入村寨开展普法演唱,深受群众欢迎。一年多来,“山歌法庭”运用民间劝歌调和类似婚姻家庭纠纷案件近20起,调撤率达100%。

  “山歌法庭满足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新要求、新期待,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和当地的公序良俗,对调解民事纠纷案件有着不可低估的作用,值得提倡。”一名县人大代表说。

  县综治办、公安交警、计生部门等单位也纷纷效仿,聘请歌师、歌手撰写歌词、录制歌碟开展普法教育活动。“山歌普法肯定会减少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提升群众法律意识。”县法院特邀民歌调解员、朗洞镇河坝街村民龙远坤说。



巡回法庭在晚寨村审判案件

  “农家法庭”以诚感人

  屋檐下,摆放着原告、被告、审判员和书记员席位,身后木墙上国徽熠熠生辉。6月1日,榕江县法院在乐里镇本里村二组审理一起相邻权纠纷案,现场简易却很庄严。

  该案被告潘平文和原告潘平能是堂兄弟,毗邻而居。潘平能在外打工期间,潘平文建新房时屋檐超出原有地基,导致屋檐水滴落在潘平能家的墙板上,且将鸡圈建在潘平能屋后,鸡粪气味难闻,双方为此多次发生口角。经村、镇两级调解无效,潘平能将堂兄告上法庭。县法院受理后,“农家法庭”马上登门审理,经40分钟的现场调解,被告同意在半月内架好屋檐水筒,撤出鸡圈,并承担本案诉讼费20元。两兄弟握手言和。

  自2010年创建“农家法庭”,榕江法院深入农家巡回调解案件418件,调撤386件,调撤率达92.5%。

  为了应对人民法庭数量少、“民转刑”案增多、群众打官司难等实际问题,2009年3月,榕江法院正式推出乡镇联络法官制,从院机关、人民法庭抽调19名精干法官分别进驻全县19个乡镇。

  乡镇联络法官的职责是协助乡镇化解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指导基层调解委员会工作,开展非诉调解司法确认,解答乡镇及群众的法律咨询,开展巡回审判工作和送法下乡,开展社情民意调研。

  驻乡联络法官把名片发到乡村甚至农户,确保群众“手持名片有事呼叫、联络法官随时帮忙”。去年12月,平阳乡领培村农民顾某外出务工受伤住院,包工头不理不问,顾某通过电话在驻乡联络法官的指导下,合法权益得到了保护。

  他们还指导乡村调解,确保小纠纷不出村。两年来,驻乡联络法官培训村干2000多人次。2010年,全县村级调解民间纠纷1万多件,基本做到小纠纷不出村。对人民调解组织主持调解达成协议的民事案件,进行非诉司法确认,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效力,增强各级调解信心。2010年,全院联络法官开展司法确认43件,深受社会好评。

  为及时化解矛盾、方便农民维权,减少农民打官司支出,驻乡联络法官积极联动组建多个“农家法庭”,进村入户开展上门调解,将法庭搬到田间地头、农家小院,把“公堂”设到农家,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解决矛盾纠纷。仅2010年,全院联络法官深入村寨880人次,上门为村民讲法62场次、审理案件228件,调解结案率达98%,促进35起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当事人和好,为当事人节约交通费、食宿费近10万元。

  李宗林认为,驻乡联络法官制度搭建了官民沟通平台、畅通了民意诉求渠道,提升了人民法院联动化解纠纷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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