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男子”偷盗“尽孝” 一审获刑十年
锦屏中年男子杨某某,惦挂生病的双亲孝心可嘉,但是他挣钱“尽孝”的方法竟然是偷盗。12月20日下午,锦屏县人民法院对其所犯的案件进行公开审理,以盗窃罪判处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5000元。
经审理查明,今年7至8月,杨某某从家中携带活动扳手、电筒、棕索、编织袋等作案工具,分别窜至锦屏县茅坪镇新建村、锦屏酒厂背后归腮路口移动通信基站等处实施盗窃,盗得了电动机、液化气罐、抽水泵、柴刀、铜芯线、电滋炉、螺丝等物品,经物价部门估价,这些物品价值16464元,除被追回的液化气罐一个(价值175元)外,所得物品均被杨某某处理,而获得的赃款均用于给年迈的父母治病和养家糊口。
锦屏县法院认为,杨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又因为杨系累犯,应从重处罚,据此,该院依法作出前述判决。(庄公辉 刘荣廷 罗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