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出台措施保护“侗族大歌”
据新华网消息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近日出台措施,以加强保护和传承刚被列入《联合国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侗族大歌”。
据黔东南州宣传部副部长范钟声介绍,为加强“侗族大歌”的传承和保护,黔东南州参考了当地乡规民约,制定了相应的政策法规,以保护侗族大歌的生存载体--具有典型性的侗寨及其整体自然生态环境;建立侗族大歌传承的鼓励机制和保护政策;政府有关部门和学者、民间艺术家将一道抢救、搜集和整理侗族大歌资源,筹备以大歌风俗为核心的侗族文化生态档案馆;编写不同深度的侗族大歌教材,促进其走进当地的中小学音乐课堂。
据介绍,“侗族大歌”今年9月30日被列入了《联合国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评委认为,侗族大歌是"一个民族的声音,一种人类的文化"。
然而近年来,在外来文化和市场经济的冲击下,侗族大歌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和文化土壤遭到前所未有的影响和破坏。许多著名侗族大歌歌手、歌师已年过古稀,侗族青年大多外出打工或在校读书,侗族大歌正面临着后继无人、濒临失传的危险境地。
侗族大歌,侗语称“嘎老”或“嘎玛”,意味声音宏大的歌,它本是侗族多声部歌的一种,即男女歌队在鼓楼正式对歌时唱的一种多声部歌。由于“鼓楼”是侗族村寨的象征,而侗族大歌又贯穿于鼓楼对歌的始终,侗族人便把“嘎老”即“侗族大歌”视为多声部歌的总称。
侗族以“饭养身,歌养心”为生活信条,唱歌是侗族人交往的媒介和特有的风俗,又是侗族文化传承的方式,唱侗歌是侗族个体获得族群认同的最终方式。侗家自来有这样的说法:“汉字有书传书本,侗家无字传歌声”、“要做侗家人,先唱侗家歌”。
(娄辰 王橙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