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讯 黔东南州采取“公开、督查、纠正、惩处”四条措施,进一步规范各学校收费行为,严禁学校乱收费。
一是坚持收费政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运用电视、报刊和政务、校务公开栏公开收费政策、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实行阳光操作,增强学校收费透明度。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实行专人负责;
二是组织纠风办、物价、教育、财政等部门深入全州各县市、各乡镇、各学校进行专项检查,查看收费票据,走访学生家长核对有关账目;
三是纠正问题,强化各学校校长在执行“一费制”政策中的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意识,卡住源头,严把关口,禁止乱收费行为;
四是坚决查处乱收费行为,严肃惩处违纪人员。凡在“一费制”规定以外自立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一经发现除给予当事人纪律处分外,还要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