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凯棠一女子靠怀孕行乞背后的思考?
本港讯 乞讨人员为了能够有丰厚的收入,可以说是煞费苦心,无所不用其极。有的人编造让人不得不可怜的谎言;有的人装扮成病人;有的人磕头作揖甘愿装孙子。凡此种种,不一而足。花样百出,真假难辨。然而,这样的伎俩和本文的主人公比起来,那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完全可以说就是马尾穿豆腐——根本就提不起来。请看,她的“绝招”——靠怀孕骗人行乞。您闻所未闻吧?
这名女子自称是湖南人、是一个丈夫遭遇车祸的孕妇,以此理由向众人乞讨。短短的9天时间就存入银行4250元。2006年9月5日晚,她因涉嫌欺骗,被警察带回派出所调查。据她自己讲,她并非白纸上所写“湖南人”,而是贵州
呜呼,这种场面,令人惊讶得半天说不出话啦。二十一世纪的今天,居然还会发生这样令人难以置信的事情?改革开放这么多年啦,竟然还有这么愚蠢的人,怎能不令人痛心不已呢?一个19岁的女子,还没有达到结婚的年龄,可是却有了4个孩子。她最大的孩子按4岁计算的话,她生第一个孩子时只有15岁。那时她自己就是一个孩子,根本就无法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试问,发生了如此荒唐的事情,到底是谁的错呢?在这件事情上,家长、学校、社会能把责任一推六二五吗?
这个女子还留在深圳,她以后能金盆洗手吗?谁能保证她今后不再生五胎、六胎呢?诚然,像这个女子靠怀孕行乞的事情不是很多,但是,每个城市都有一些流浪乞讨人员。他们游手好闲,好逸恶劳,整天依靠乞讨为生。更有甚者竟然偷偷地从救助站中跑出来,依然重操就业。对这样的人,有关部门是否应该联合起来采取一定的对策呢?
社会上之所以有一些流浪乞讨人员,是因为他们不明是非,不辩美丑,不分荣辱。这就要求我们对这部分人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同时,要不断完善法律法规以及各项规章制度,堵塞漏洞,不让那些流浪乞讨人员钻空子。流浪乞讨人员是长在城市脸面上的“粉刺”,影响城市的亮丽形象。我们必须下猛药,坚决治理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