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柱县:野外用火引发森林火灾
2月12日,天柱县白市镇阳山村学堂背组村民陈沛德野外用火引发森林火灾被刑事拘留。
上午11时许,现年30岁左右的陈沛德和爱人吴秀娥在本村小地名为盘金花一块责任地烧土坎,但他们根本没考虑到土坎四周靠近林地,而且当天又是晴天,气候干燥,西北风也特别大,当土坎烧起来时,突然,被一股龙卷风把火苗吹上了山,前后不到五分钟,火焰冲天,越烧越旺。12时许,县林业公安派出所、镇公安派出所、镇政府接到火警后,组织镇民兵应急分队及干部群众近400人,迅速赶到现场扑救森林大火,直至当天晚上9时,经过10个小时奋战,将火魔扑灭,这场火灾共造成森林损失千余亩。
目前,公安司法部门依据有关法规将陈沛德刑事拘留。对本次火灾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审理中。
(王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