较真的不是绩效工资 而是我们的民意
近日,北京大学法学院多名教授在教师邮件群中批评学院学术政策。事因法学院宣布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教师工资将按工作量分配,法学院多名教授对此表示不满。(2月04日《新京报》)
原来,根据该院的绩效工资分配方案,院行政人员根据职务高低分为五千元、四千元和三千元三个档次;法学院教师工资则按照工作数量来分配,如“核心刊物”发表论文数,授课小时数以及社会工作等。而且教授们强调,此方案并未事先征求法学院教师的意见。
关系着教授们“钱袋子”的问题,当然教授们很关心,但是教授们提出的另一问题,即“此方案并未事先征求法学院教师的意见”则值得我们大家深思。因为效绩工资的问题,涉及到每个行业的具体情况而不同,但是绩效工资的考核标准的确定要走一个什么样的程序则是和我们每个人密切相关的。
绩效工资一直让人又爱又恨。因为实施绩效工资有很大的好处,可以提高效率,激励员工,而实施绩效工资的坏处也是很明显的,比如让员工过于追求高绩效,影响团队的团结等。所以,绩效工资的考核标准的出台自然是人们备加关注的,尤其是对于绩效很难测度的知识分子的考核。
那么,应该如何来确定绩效工资的考核标准呢?
温家宝总理就作了一个很好的表率。温总理连续第5年将基层群众代表请进中南海,向他们征求对《政府工作报告》的意见,今年还事先鼓励代表向社会作调查,使基层群众代表能够将自己的意见更准确、更全面、更直接反映给总理。《政府工作报告》是国计民生,而绩效工资则是直接关系着老百姓的“钱袋子”,难道不应该多听听民意吗?
绩效工资是关系着千家万户的事情,北大法学院教授的“发声”,实际上也代表着老百姓的“心声”。希望能籍于此事,让我们的绩效工资考核标准的出台能多听听民意,多了解了解民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