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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5000元存款被盗取 警方称金额太少不给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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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0-4-8 9:30:08 来源:楚天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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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天金报消息 记者邓伟 实习生闵馨锐报道:在银行丢了5000元钱,银行的监视器也看得到拾遗者,但报警后警方却说金额不够一万元,不给立案调查。昨日,汉正街的田女士不知如何是好,无奈求助本报。

    据田女士介绍,前日,她在多福路第一大道的农业银行取款时,将5000元现金掉到了交易窗口下的凹槽里,待发现后已被他人取走。她当即向银行方面反映,并调看了银行内的监控录像。录像清晰地显示,在她转身离开后,排在她身后的一男子迅速拿起钱,匆匆离开。由于该男子拿钱后未接着办业务,银行方也无法识别该男子身份。她紧接着报警,但民警前来调查过后表示,此事件涉及金额未达到一万元,无法立案,所以无能为力。田女士表示,对于“民警嫌弃金额太小不予立案的态度”,她感到难以接受。

    对此,记者咨询了资深律师谭尧。谭律师表示,此事中拾走5000元现金的男子已涉嫌侵占罪,我国法律规定,侵占罪可以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对于“达到一万元才立案”的说法,应该是警方的内部规定。针对警方不立案的状况,王女士可以要求警方出具《不立案通知书》,再到法院起诉侵占者,并申请证据保存,让法院向银行调取录像作为证据找出侵占者。

    “小案”不作为 民警将被追责

    武汉警方通过“110客观警情通报”了解到,在每天约1.3万起的接警中,入室盗窃、扒窃手机等6类“小案”,一般会占到半数以上。对此,武汉市公安局近日宣布,将举大力破“小案”,对百姓身边“小案”不作为的派出所和民警将被追究责任。

    “小案”主要是指飞车抢夺、扒窃、入室盗窃、盗窃耕牛、盗窃自行车、盗窃电动自行车等老百姓身边常发的六类侵财案件以及盗窃汽车、盗窃破坏电力电信设施和涉及“黄赌毒”等的其他犯罪,小案处理将纳入绩效机制中予以考核。

    目前武汉警方已建起物证平台,更多的“小案”将会得到“并案”处理。同时,“110客观警情”将每周向相关区域发布预警临界值,并提醒办案单位将巡逻警力最大限度地投入社会面,展开有针对性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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