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溪镇“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通过验收
7月6日上午,州文化体育局器材科科长曲钦林在县文体广电旅游局罗贵生等人的陪同下,到青溪镇对青溪镇“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进行检查验收。
青溪镇是贵州省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扶持的100个小城镇及全省32个重点强镇之一,2003年被国家六部委列为全国1887个小城镇建设重点镇之一。2003年青溪镇被国家体育总局、农业部、农民体育协会命名为“亿万农民全民健身先进乡镇”。为提升青溪形像,根据贵州省体育局《关于确定我省2010年“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单位的通知》(黔体群字[2010]41号),青溪镇被批准为“乡镇农民健身工程”项目建设单位。
该项目共涉及篮球场、看台、道路及综合活动场、羽毛球场、门球场、乒乓球场、健身路径及器材、绿化工程、制作标识牌等9个建设内容。为搞好该项目建设,青溪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副镇长为副组长,各相关业务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工程领导小组,负责该项目的实施。
该项目工程总投资60.10万元,其中:自筹资金30.10万元,申请上级资金30万元(其中5万元健身器材),建设规模2234m2。通过竞争性谈判招标,于2010年8月开始动工建设,经过10个月的紧张施工,于2011年6月全面竣工并投入使用,为强身健体,提高人民群众的思想和文化素质提供了有力的基础保障,进一步丰富了人民群众的文化娱乐生活。
通过实地现场检查,检查组认为该工程都能按设计要求施工,工程质量达到合格等级标准,外观质量合格,评定为合格工程,同意验收,并交付青溪镇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管理。(吴再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