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老案一朝解“和谐司法”促执行
本港讯 (特约记者 张希才 潘晓明 记者 李丽娟)近日,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贵州省雷山县人民法院以和谐司法为指导,在清积工作上广泛寻求全社会的帮助,获得县人民政府3万元帮助款支付给生活困苦的申请执行人,圆满执结一起积压五年的信访老案。
该案于2004年审理并作出判决,执行标的共计五万多元。雷山县法院将该案列入重点执行案件,认真研究该案存在的各种矛盾,在认真贯彻“以人为本”“和谐司法”的前提下,成立执行专案小组前往执行,利用各种途径做好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法院五年内执行17次,已经执结二万九千元。但由于被执行人人数众多,有的被执行人生活困难,的确无财产可供执行,仍有三万余元执行款没有着落。
雷山县属国家级贫困县,申请执行人是两个贫困村,村民生活困苦,加上近年来受金融危机影响,外出打工人员返乡人数较多。许多村民急需执行款改善生活,该案涉及的影响极大,引起部分村民多次上访。
为切实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雷山县法院主动向县委、县人大汇报执行该案的实际困难,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县委、县政府召开了专门会议,决定从有限的经费中特别拨付3万元,支付给生活困苦的申请执行人。这一作法得到了两村村民的热烈欢迎,使这一长达5年的上访老案得以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