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子女抚养案
据黔东南日报消息 近日,黎平法院成功调结了一起子女抚养纠纷案,承办该案的老法官石开良独辟蹊径,积极发挥人力资源优势,邀请该院退休老干部石开平参与到案件调解中来。在双方当事人法理、亲情、乡情之间寻求平衡点,仅用一个小时便将案件圆满调结。
原告石昌(化名,男)与被告石君(化名)于1998年3月相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同居后于1999年4月5日生育一女。2007年,原、被告双方因感情不和,被告离家外出打工后杳无音信。原告为子女抚养问题,于2008年、2009年先后两次诉至该院,因被告下落不明,原告两次撤回起诉。2010年春节被告回家过年,原告再次到该院提起子女抚养诉讼。承办该案的老法官石开良,通过审查案件材料,了解到该院退休老干部石开平与原、被告是同村人,且在村里有一定威望。于是通知原、被告双方到法院进行庭前调解的同时,邀请石开平一同前来参与调解。
石开良与石开平一道分别做双方的思想工作,两名老法官当面指出了被告的不是之处,向他们讲解为人父母必须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听了两位老法官的一番话,双方深受感动,最终握手言和。
(廖声艳 闻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