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职务便利,虚报被征地农户名单从国土局骗取土地征拨款。昨日,这起涉及贵阳绕城公路工程的职务犯罪案由花溪区法院开庭审理。
2008年3月,贵阳绕城公路西南段第1标段因工程建设需补征地,由该项目负责征地拆迁的被告人王晶涛(1971年生,山西省太原市人)与被征地的花溪区孟关乡谷立村主任张仁华(现年25岁)、支书刘开华(现年40岁)联系。
在此过程中,3人预谋假造被征地农户名单,骗取土地征拨款20万,并商量王晶涛分10万,剩下的刘开华、张仁华分。
王晶涛将空白征地勘测登记表给刘开华、张仁华后,两人即按20万元金额折算成亩数填写了4户农户的假表,加盖村委会章。随后,王晶涛把批复、工程联系单交给刘开华、张仁华,两人将此材料与谷立村实际被征地农户的材料交到花溪区国土局。
今年4月,花溪区国土局拨付谷立村土地征拨款289573.01元。刘开华、张仁华从银行将这笔钱取出后,王晶涛分得10万元,剩余部分除付给5户实际被征地的农户共71428.35元外,刘开华分得68144.66元,张仁华分得5万元。
今年6月,有村民向花溪区检察院举报此案,该案案发。案发后,三被告人全部退赃。
庭审结束后,经合议庭合议,法庭当庭宣判,一审以贪污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晶涛有期徒刑11年,刘开华有期徒刑10年,张仁华有期徒刑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