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号:潘年聪——瓦寨法庭副庭长、民事审判庭庭长、瓦寨人民法庭庭长
07号:潘年聪
潘年聪,男,1972年生,苗族,大学本科文化程度。1995年2月进入三穗县人民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书记官室主任、瓦寨法庭副庭长、民事审判庭庭长、瓦寨人民法庭庭长等职务。
2008年,潘年聪共承办各类民事案件179件,审结率为100%,无超审限案件,无上诉案件;2009年共承办各类案件230件,审结率100%,调、撤率达94%,上诉1件维持1件,维持率为100%;2010年共承办各类案件215件,审结率100%,调撤率为97%,无上诉案件,服判率100%。
2009年三穗县瓦寨法庭被中院评为“先进集体”、“全州调解先进集体”, 潘年聪也被评为全省“司法为民好法官”,荣立个人三等功,2010年度法庭又分别被中院和县法院评为“先进集体”,两度被省高院评为“全省优秀人民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