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县高屯镇严把"四关"打造"阳光"农村低保
本港讯 (杨荣锦 特约记者 唐学章)黎平县高屯镇以打造“阳光低保”为目标,严把“四关”,规范审核审批程序,形成了户主申请、村级民主评议、村民委员会公示、镇人民政府审核上报的四级审定,确保了今年农村低保对象评定的准确,保障标准的合理。
一是严把对象初评关。在农村低保重新复核认定工作中,该镇各联系村领导和各村干入户调查了解特困群众家庭基本情况、收入状况,认真计算和填写农村困难群众家庭状况调查表,确定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200元作为基本保障线。
二是严把民主评议关。按照公开、公正原则,对年人均纯收入在1200元以下的困难人口进行村民民主评议,评议对象获得评议小组2/3票数的确定为保障对象,并建档,录入微机,实现信息化管理。
三是严把公示关。将低保对象、保障标准,在各村村务公开栏张榜公布5天,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有异议的,再次严格审查,增强评定工作的透明度。
四是严把审核关。保障对象确定后,复核小组逐村逐户进行复核,准确掌握实际情况,杜绝优亲厚友、弄虚作假等现象发生。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清除,并说明理由。做到符合条件的“应保尽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