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号:梁昌学——从江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
15号:梁昌学
梁昌学,男,1968年生,侗族,法律本科,中共党员。现任从江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在从江法院工作二十多年来,他一直秉公办案,公正司法,大胆进行审判方式改革,长期采用巡回审理、就地办案方式,大大提高了案件调解率。仅2010年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就达430件,已审结427件,结案率为99.3%。其中调解结案309件,撤诉57,调撤率为87.78%。
2002年,梁昌学被评为全州“十佳政法干警”,全省“人民满意好法官”,2008年被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评为“优秀法官”,2009年被州中院评为“先进工作者”、“全州法院调解工作先进个人”,2010年荣立个人三等功,其制作的《(2008)从民初字第226号民事判决书》于2008年被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优秀法律文书并被《贵州审判》采用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