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号:陈 琼——镇远县人民法院法官
19号:陈琼
陈琼,镇远县人民法院法官。“公正与效率”是陈琼工作实践中追求的目标,十六年来,她敢干实干、勇于创新,成绩斐然。
她在青溪法庭工作的五年中,法庭的案件质量、审判效率大幅提升。青溪法庭受理各类案件103件,审结103件,审结率为100%,巡回办案的调撤率为100%,无一上诉,突破了青溪人民法庭的零上诉率;青溪法庭也由此被州中院评为2009年、2010年先进集体、2010年省高院表彰为先进集体、优秀人民法庭。而在她调回院机关后,经她所办理的案件,调撤率仍为100%。
2006年, 陈琼被州妇联表彰为全州2002-2006年度“巾帼创业带头人”、2008年被镇远县委和县政府评为“抗雪凝、保民生、促发展”先进个人、2009年被州法院评为全州法院调解工作先进个人。